羅馬書3章29-31節
割禮本是上帝選民的記號,初代教會中許多猶太基督徒在這個宗教歷史傳統之下,要求外邦人若要成為基督徒,就應當先受割禮,「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傳15:5),然而一個人有割禮的形式,並不代表他有真實的信心,許多猶太人因悖逆上帝而死,他們所受的割禮卻不能拯救他們。所以在使徒和長老會議後的決定是:「現在為甚麼試探上帝,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使徒行傳15:10-21)。
上帝只是作猶太人的上帝嗎?祂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嗎?因為只有一位上帝,所以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在因信稱義上並沒有區別。律法本身已經對想要「藉著律法稱義」作了反證,並且為「信上帝的義」作了見證,當上帝的義成就了律法所要成就的,就排除了一切人在律法上的誇口,因為律法已經塞住各人的口。因此上帝的義更是堅固律法,並幫助律法作成它所要達成的結果,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7-18)。
默想:
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是:「如同父親牽著他的幼兒的手學習走路,在兒子的耳邊所說叮嚀的話」,說明了律法並不是在於形式上的條例,而是要將上帝的心意烙印在人的心裡。上帝的義勝過於律法形式制度的權威,而且「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乃是延續上帝拯救的基礎,重申上帝起初設立割禮、賞賜律法的心意。因信稱義並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更堅固律法。
如果不是常常將上帝的叮嚀放在心裡,如果不是以信心牢牢地抓住耶穌基督的救恩,許多時候我們也很容易就成為形式上的基督徒,主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翰福音15:5)。
禱告:
親愛的上帝,求祢幫助我們作一個真實的基督徒,讓我們的言行和信心一致,從祢的話重新塑造我們,不只是外表的形式,而是在基督裡的新生命。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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