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7日 星期五

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羅馬書910-13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如果有人認為以撒之所以被揀選,以實瑪利沒有,那是因為他們的出身不同,他們雖然是同一個父親亞伯拉罕所生,但是卻有不同的母親,以撒的母親撒拉是亞伯拉罕的妻子,以實瑪利的母親只是撒拉的婢女,所以兩人的身分不同、地位不同。但是保羅不容許人錯誤的以屬人的標準來看待上帝的揀選,他接著指出:「不但如此」,以掃和雅各是雙胞胎,他們都是同父同母,「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在以掃和雅各兩個人還沒有出生,彼此之間還沒有善惡好壞的區別時,上帝的揀選已經確立了。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出自創世記25:23,整句經文是「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這是針對他們的後裔而言,因為以掃從來沒有服事雅各,在經過很長的歷史之後,以東(以掃的後裔)曾臣服於南猶大和北以色列。「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句經文是引用瑪拉基書1:2-3,該處的經文是指以色列和以東兩個國家,這種以他們的先祖來代表一個團體的方式(團契人格)在聖經中經常使用。
總括上述的結果,我們可以說上帝在祂的揀選上具有完全的主權,而不是在乎我們的行為,「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揀選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並且把祂的應許賜給他們,並非因為在他們本身有什麼,雅各甚至在還沒有出生就已經蒙上帝的揀選了,並且為他確立了應許。上帝的揀選是屬於恩典與應許的本質,如果是在乎別的而不是在乎上帝隨著祂的旨意而揀選,那麼恩典就不是恩典,應許也就不是應許了。

默想:
    上帝的應許具有他的主權,不容許人以自己的來為祂訂下規則,在祂的權柄裡,祂已經把應許賜給「屬靈的以色列人」,就是祂把應許賜給那些願意相信祂的人,應許和信是相屬不分的,「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馬書4:16)(請參考37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所以信的義和上帝的應許是完全沒有衝突的,信是領受應許所必須的前提,因為只有信的義才能領受上帝白白恩典的應許,因此,只有信的人才是「應許的兒女」。
    保羅並不是在提出他對於「預定」的教義,保羅真正關於「預定論」的標準是在8:28-30「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請參考49日「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在這裡所要強調的是上帝揀選的主權,以及甚麼樣的人才是真正屬於「應許的兒女」,主耶穌曾以「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教訓人說:「……只是所召的人不配……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22:2-14)
    先知以賽亞宣告上帝的話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以賽亞書30:15)。許多宗教都在鼓勵人,要靠著自己的行善積功德,才可以使自己得著益處;但是基督教的信仰的基礎並不是建立在人靠著自己的一切行為,而是建立在信靠上帝為了人的一切作為,以及從信心所發出的行為來回應上帝的恩典。面對上帝的揀選和應許,我們真正需要的是對上帝主權的順服,以及完全的信靠。
       
禱告: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因為我們所得著的一切恩典都不是靠著我們自己,而是因為祢是有憐憫,有恩典,且有豐盛的慈愛的上帝,祢的應許是要賜給凡信靠耶穌基督的救恩,就是祢用恩典所召來的人。求祢幫助我們,因著祢賜與的信心,使我們在祢的旨意所引導的每日生活中能都夠平靜安穩,回歸安息。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