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5章12節(12-15節)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礙於篇幅,主題經文在第12節,但是建議你完整的閱讀5:12-15整段的經文)
舊約聖經中有一個重要的「團契人格」(Corporate Personnality)的概念,即個人生命的意義必須置於所屬的群體之中才能顯露出來,而群體的生命特質也藉著個人的生命來表達出來。就如同亞伯拉罕承受祝福和整個以色列歷史的關係,如果沒有亞伯拉罕生命的故事,就無法了解以色列民族生命的特質,而沒有以色列的歷史,就無法了解亞伯拉罕的故事一樣;亞伯拉罕一方面成為以色列民族的代表,而另一分面以色列民族也成為了解亞伯拉罕的依據。
12節一開始說「這就如……」,表示這段經文是和前段6-11節的經文作類比(參考3月12日「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但這個類比其實是「相反的對比」,即「藉著我主耶穌基督(一人)得與上帝和好」,和「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的反比,「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1-22),就是以亞當代表死亡,以耶穌基督代表生命的反比。但是要注意的是5:12-21經文背後的思想並不在於強調亞當的罪所帶給人的影響,而是強調基督的救恩所播散給人類的救恩;但是如果我們要了解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所賜給人的救恩,我們就必須正視那從人類最開始的「亞當」所臨及人類的定罪。
「亞當」不只是過去歷史的一個人,正如他的名字在希伯來文中的含意是「人類」一樣,亞當代表整個人類,因為亞當違背上帝,所以罪就「入」了世界,使人逃避上帝,與上帝疏遠、隔離、悖逆,結果無可避免的就是面對上帝的忿怒。當人活在罪的中間,即使他以為自己是自由且具有選擇能力的、即使他關懷自己、努力的想救自己,但他做的一切仍然是為死效勞。
保羅很技巧地使用了的「入」和「臨到」兩個動詞,來說明罪和死亡的關係,「死的毒鉤就是罪」(哥林多前書15:56),罪替死預備了道路,當罪一旦「入」了世界,死就「臨到」眾人--無論是肉體上、靈性上、道德上的「死」,「死亡」就是失去了上帝所賜的「生命」的狀態,死亡已經藉著罪把人類放在它的權勢掌握之下,成了人類真正的主人。「罪」不僅是人所做的惡事,而是一股把所有的人類都包含在內的權勢,凡是敵對上帝的人(不信靠上帝的義的人)所做的一切都在罪的權勢之中。「亞當」代表人類的起頭和整個人類,「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也代表人在沒有得到「上帝的義」之前,生活在罪的權勢之下的事實。
默想:
許多人拒絕接受因為亞當個人的罪行而被稱為有罪(原罪),希特勒就曾傲稱白色亞利安種族是最純淨,沒有受到原罪所污染的尊貴民族,卻在二次大戰的集中營中屠殺超過600萬的猶太人。罪是人在生活的實況(reality),圍繞在我們的生活的四周,它不僅隱藏在我們內心的慾望,也存在於我們生活中的各樣誘惑和試探,即使我們自認為沒有犯下罪行,但我們卻因為亞當的罪而被捲入罪的權勢之下,以至於屬亞當的我們所行的都犯了罪。
我們都生活在自己和別人的罪的影響之下,卻又藉著各種高尚的理由將自己的罪行合理化,我們已經失去了對罪的敏感性,就像在我們民族主義的優越感中不覺得自己是對其他不同文化的歧視,在享受便利豐富的物質生活時,從不曾覺得自己對第三世界的貧困窘況的剝削與壓迫;罪在現實的生活中甚至具有合法性,且被現代的消費主義、時尚風潮、社會流行、個人主義所推崇。罪不只是馬書中所提到的律法、割禮、亞伯拉後裔等,罪也未必是面目猙獰的樣貌,在現代的生活中,甚至在教會之中,它也同樣以世俗的價值標準、自我中心、功利主義,甚至假借公義慈愛之名而行;它不僅登堂入室,甚至盤據在會議室中,高居在講台之上。
禱告:
親愛的上帝,若不是因為面對從祢來的義,我們實在無法知道自己在罪中生活的實況,也因此使我們更能體會祢十字架的愛之寶貴,在我們還是罪人時,就差遣祢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成了救贖,求主開我們眼目,明白你的恩典何等豐富,也因著祢的聖節,使我們能夠敏銳地與罪分別,讓我們每天都行在你的恩典中。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