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5章17-19節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保羅將整個歷史分為亞當之下和耶穌基督之下的兩個時代,而不是一般人所想的亞當、律法(摩西)、基督三個時期。代表罪與死的亞當所統治的時代,和代表稱義和生命的耶穌基督統治的時代是完全對立的,這中間容不下第三者;所以在這裡用「外添的」來形容律法的地位和功用;「外添的」這個字原文的意思是「私下進入的」,表是律法在上帝拯救的計畫中並非主要的依據。
律法宣布了對罪的審判,它原來的目的是為了要阻止人去犯罪,使公義可以在人的生活中得勝,從這點來說,律法是在為公義效勞的。但是律法雖然要人遠離罪,可是它並沒有能力驅使人去行義,人的罪並沒有因為律法而減少,反而原來掩藏的罪,因為律法就都顯露出來了;這不只是因為人沒有能力來成就律法,同時也表示律法本身也不能成就人的義,因為律法並不能除去人的罪,也不能賜給人生命。但是當人想靠著律法來稱義時,律法的義就反而成為和上帝的義敵對的。
「這樣,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拉太書3:21-22),律法和恩典是一致的,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參考2月27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律法因此是為上帝的義所預備的,因為律法雖然能夠接露人的罪,但並不是把人限制在罪裡,而是將人交給上帝的忿怒,「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羅馬書3:19),正因為如此,所以「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罪作王叫人死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因著耶穌基督所賜給我們上帝的義,恩典已經在凡是信靠耶穌基督的人的生命中作王,同時也在基督的復活開啟了新生命,直到永生;這樣的新生命既是我們在此時此的所能領受的,也在耶穌基督顯現在榮耀裡時就會成全完備了。
默想:
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譯中間)」(路加福音17:21)。當我們的生命中有上帝的恩典掌權統治時,我們就是已經生活在上帝的國了,因為上帝國就是上帝統治的實現。
基督徒在現世的生活是帶有終末上帝國的意義的,永生不是在有朝一日離開世界之後的「彼岸」(beyond
the word),對基督徒而言,就像是我們在現在生活中的一種「先嚐」;如同要去赴心所愛的人的約會,雖然還在半路上,還沒有見到所愛的人,但是那種甜蜜的滋味早就充滿心裡了。
禱告: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因為我們知道國度、權能、榮耀權是祢的。祢來是為了召罪人,這是何等妙的恩典,竟為我們有罪的人而賜下。求祢幫助我們遵行祢的旨意,求祢的國度降臨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