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5章6-11節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
詩人季伯蘭:「當你愛時,不應該說上帝在你的心中,而應該說是你在上帝的心中」,因為我們都太過於平凡不足,根本無法用人的愛來比擬或想像上帝的愛。我們對上帝的愛的認識並不是靠著理性的知識,而是因為我們親身經歷了上帝藉著耶穌基督介入我們生命中具體的行動,上帝的愛在祂賜下耶穌基督這件事上最能清楚的表明出來,我們無法說出在我們的生命中還有甚麼是比上帝的愛更基本、更重要的東西,或者是在上帝的愛之外再添加些甚麼,「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這就是人的愛。人或許肯為自己認為值得的人或事物而捨命,人的愛最明顯的動機就是想要獲得,但上帝的愛卻是自發的、而且滿溢出來,約翰壹書4:8用了最直接、簡潔的告白說:「因為上帝就是愛」。上帝的愛就是祂藉著耶穌基督拯救行動的動機,我們無法在論到上帝的愛時,而不提及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我們也不能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中沒有看到上帝的愛。無論是律法或割禮,都無法取代上帝的愛所要成就的一切。如果我們用最簡單的說法來表達這個關係,那就是「十字架的愛」。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免去了我們所應承受上帝的忿怒,使我們與上的相和,並在祂的復活使我們得以因信稱義,以上帝為樂。
人或許肯為自己認為值得的事物付出代價,但我們卻是完全不配上帝為我們付出寶貴的「十字架的愛」,上帝的愛因此對我們而言是白白的恩典,「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大書20-21)。
默想:
一位日本記者受邀參加一間痲瘋病醫院的採訪團,由於一般人對痲瘋病傳染的畏懼,所以這座痲瘋病醫院被設置在一個孤立的小島上。這群記者住在醫院裡訪問了好幾天,也對這些被人遺忘的病患有更多的了解和感情。當訪問結束的前一天,有人提議由記者團和病患們舉行一場棒球友誼賽;比賽很熱烈的進行著,這位記者被分派擔任一壘手,當他接到從內野傳來的球,要將跑者觸殺出局時,他看到一張因為痲瘋病而扭曲、帶著粉紅色、白色病斑的臉孔,正迎面的向他衝過來,他那已經伸出的手因為過度驚嚇愣住而縮了回來。不敢去碰觸到跑者的身體。裁判比出手勢,判決跑者安全上壘,但是那位痲瘋病的跑者低著頭向記者說抱歉,因為他知道自己令人害怕的臉孔已經嚇著了記者,它自願離開壘包走向場外,判自己經被觸殺出局。整個球場上一片安靜,只聽到記者低聲的啜泣著,他原來以為自己是真心愛這些痲瘋病患的,所以才會不怕受傳染而參加採訪團,然而此刻他終於知道,自己的愛是多麼的卑微、自私與不足。
人的愛常是不足又帶著自私的,不要以為我們有足夠的能力去愛,而是愛在驅使我們去行動;如果我們願意接受愛在我們心中的作用的話!上帝的愛比起我們更尊貴多了,也充滿榮耀和能力,基督徒身上該配帶的不是十字架的裝飾記號,而是「十字架的愛」,讓上帝的愛也來使用我們吧!因為基督徒的生活本就應該是上帝無比的愛的見證。
禱告: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藉著「十字架的愛」向我們顯明祢恩典的旨意,在祢的面前,我們承認自己的不配,願我們能夠更愛祢,享受在祢愛中的平安與喜樂。也願祢的愛藉著我們成為祢所使用的器皿,與更多的人分享、見證祢十字架的愛。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