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2日 星期六

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羅馬書212-16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保羅繼續以希臘文學特有的答辯方式說明人類需要拯救的福音,但是這裡的對象是猶太人,「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那麼對那些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上帝的審判也是公義的嗎?
沒有律法的人,如何能「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呢?C.S.Lwis在「基督教信仰正解」一書中說到:每個人都會訴諸某種道德標準,要求自己和別人必須共同遵守,即使有時候人破壞了這個標準,例如偷竊,人仍會自覺違反了「對」或「錯」的的原則,這是人性的自然律,每一個人都可以依其本性而不需教導就能明白;但人們最後終究會發現:我們都無法完全做到自己要求別人所應做的行為
注意保羅並沒有像耶利米書31:33說「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而是說「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功用」是指「導致某種行動」、「以行動證明」的意思,上帝賜給外邦人的不是律法,而是使他們可以表現出律法所要求之行為的「是非之心」,所以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照著」在此有「依照某種事物的規範、範疇」的意思,基督的福音在此正清楚的說明了:沒有人能逃避上帝將來公義的審判,而每個人都需要基督拯救的福音。這不只是面對將來的審判,也是每個人生命在面對基督的福音時,所顯露出自己生命的真相。


默想:
沒有人會因為對聖經的有全備的知識而得救,唯有因為生活中完全遵照聖經的教訓而行,才能得到上帝的喜悅。有一幅諷刺的漫畫,裡面畫著一個奇怪的人,有著一顆大大的頭、一雙大大的耳朵,一副巨大的身軀,卻有著萎縮的雙手和雙腳的人,旁邊註明著「基督徒」。在禮拜堂裡做一個「聽道理」的人是很容易的,但是在生活中做一個「行道理」的基督徒卻時常要面對許多的軟弱和挑戰。上帝的話是否成為我們生活中的遵循和動力的來源呢?
   
禱告:
親愛的上帝,求祢使我看見自己裡面的黑暗,知道離了祢就無法勝過審判。求主寶血潔淨我們,使我們成為祢恩典的領受者。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