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 星期三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



羅馬書91-5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阿們!

    從第9章開始,保羅引進強烈的個人語調,許多人認為911章是一個獨立的片段,主要是說到保羅個人所關心的事,與羅馬書全書的主題無關,如果我們直接從第8章的結束連接到第12章,似乎也不影響羅馬書的整體性。但是我們如果深入了解這三章所蘊含的重要問題,就會發現它的內容並不是出於保羅個人的因素,而是在羅馬書的主題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就是在1:16-17「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保羅承認他為了以色列人在上帝救恩中的地位「大有憂愁」,他直接表明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這是出於他對以色列人真心的愛而願意做充分的犧牲所說出的話,如果他的犧牲能夠救自己的同胞,他完全願意那樣做。我們可以比照摩西為以色列的禱告:「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埃及記32:32),來體會保羅的心情。他的話是「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的;猶太人本來沒有「良心」這個概念,是從希臘文化引進來的,它意思是指人內在且獨立的鑒察判斷人之行為的力量。而且保羅強調這是在聖靈的光照之下來運作的;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的翻譯:「我的良心在聖靈的光照下也證實我沒有撒謊」。保羅並且說他是「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我們常會為保羅如此的關心以色列人的得救,甚至願意為此犧牲而感動,但是我們常常忽略其中隱藏的重要問題所在:為什麼保羅要如此的「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呢?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這節經文在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翻譯得非常清楚:「他們是上帝的選民;上帝使他們有兒女的名份,分享他的榮耀。上帝與他們立約,賜給他們法律;他們有敬拜上帝的知識,也接受了祂的應許」。上帝不是揀選了以色列人嗎?「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阿摩司書3:1-2)。「兒子的名分」豈不是已經歸給以色列人了嗎?「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出埃及記4:22)。「榮耀」豈不是已經向以色列人顯現了嗎?在曠野的會幕中「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埃及記40:34),在所羅門王的聖殿「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列王紀上8:10-11)。「諸約」在這裡是使使用複數的型態,上帝不是曾和以色列人立約嗎?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創世記17:7),上帝和以色列人的立約也包括包括和摩西、約書亞、大衛等的立約,甚至連「新的約」起初也是應許要給以色列人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利米書31:31)。「律法」不是已經向以色列人頒布了嗎?「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出埃及記20-17)。「禮儀」不是已經都詳細的記載在摩西五經,特別是在利未記裡而被遵守了嗎?「應許」不是已經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了嗎?「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世記18:18)。「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上帝不是曾經對摩西自我宣告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嗎?(出埃及記3:6)。而且上帝賜給以色列人崇高的地位:「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
    既然如此,為什麼保羅要為以色列人如此的「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呢?難道是「因信稱義」和「上帝的應許」相違背嗎?或是當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完成了救恩,就廢除掉對以色列人的應許了嗎?保羅不是自己說「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上帝的信嗎?斷乎不能!不如說,上帝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馬書3:3-4),上帝在人的不信裡,仍然榮耀祂的信實;但這個宣告豈不是已經被事實所駁斥而自我矛盾了呢?因為事實上已經說出以色列人因為他們的不信而被上帝丟棄了。為了要回答這些重要的問題,第9章到11章就成為絕不可少的部分,因為「因信稱義」和「上帝的應許」乃是完全一致、沒有衝突矛盾的。
    另外,必須提及的是「『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這是保羅唯一直接用上帝的名字來稱呼耶穌基督的地方。但是有些學者主張,在此句之前應該加上一個句點和前句隔開,認為這是保羅在這段經文的最後加上讚美上帝的話,並且因為保羅通常對耶穌基督使用的稱呼是「主」(κύριος)而不是「上帝」(θεός)。但是這樣的主張並不合乎原文,有些譯本會將兩種翻譯並列,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即如此:「願那統治萬有的上帝(「願那統治萬有的上帝」或譯「願基督,就是那統治有的上帝」)永遠得到頌讚,阿們!」。

默想: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翰福音1:11),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在上帝拯救的計畫中祂們具有獨特的地位,「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然而他們卻拒絕耶穌基督,因為耶穌基督和他們所預想的彌賽亞並不一樣。在當時法利賽人中最重要的兩位領導人分別是希列(Hillel)和煞買(Shammai),屬希列派的較注重研究律法和拉比的傳統,希列曾經在耶路撒冷建立了一所拉比學校,並以自己的名字來命名,他從摩西律法中歸納出的六百一十三條命令,總結為六個主題,以及解釋律法的七條規則。另一位拉比煞買則是是熱心於嚴守摩西律法,並且以激烈的態度排斥不遵守律法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屬煞買派的法利賽人甚至不惜以革命的手段參與猶太人獨立運動的聖戰。保羅曾拜希列的直系孫子迦瑪列為師,但是聖經學者認為保羅在態度上是屬於煞買派的,以奪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解放以色列人為最崇高的目標,為此甚至願意採用暴力手段。在他們心目中所盼望的彌賽亞應該帶領猶太人起來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保羅曾經成為處死司提反的見證,並且四處搜捕基督徒,迫害教會。
    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經歷主耶穌基督,在他的生命改變之後,成為一位積極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但他並沒有因此就棄猶太人不顧,「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馬書1:16),對於自己的同胞拒絕耶穌基督的福音,多次陷害於他,甚至要取他的性命,保羅的態度不是憤怒、報復,反而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而且如果可以的話,「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以前他為上帝大發熱心的行動促使他極力的迫害和他信仰不同的人,但是現在為了使人能信福音,他寧願犧牲自己,這是多麼大的差別。
許多時候,人常常以為自己才是所謂的「正統」,對於和自己信仰不同的人都稱之為「異端」,恨不得對這些人能「得而誅之」。「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16-17),為此,耶穌基督願意順服的接受十字架,甚至為釘祂十字的人得到赦免而祈求。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耶和福音14:6),不要忘了,只有耶穌基督才是到路、真裡、生命,不是我們。我們都只是在耶穌基督裡成為福音的見證者,並努力的背起十字架來效法耶穌基督而已。

禱告: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因為祢拯救的恩典並不因為種族、文化、貧富、地位而有所區別,使凡是信靠祢的人都能得著救恩。求祢也將為福音憂愁傷痛的心放在我們中間,使我們也能夠為我們的國家、人民的得救,成為祢所使用的器皿。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