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3章21-22節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人靠著律法,所能顯明的是律法的義,但是因為人沒有辦法成全律法,因此,律法反而使人知罪。如今我們不再是像猶太人靠著律法的義了,而是靠著上帝的義,這是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的,而且是舊約聖經(律法和先知)所見證的。上帝的義不是律法的義,更不是人生命中的某一種特質,或是在人的行為中所建立的結果,而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所賜給人的一種全新、外在的能力,上帝的義是藉著我們相信耶穌基督而發生在我們生命之中的,並且要給一切相信的人。
上帝讓無罪的救主耶穌基督,代替我們所應承受上帝的忿怒,保羅從先知的信息中引用最簡潔的話,來說明人如何能得著這個救恩:「義人必因信得生」(哈巴谷書2:4),祂不只是要論證它,而是要我們也能分享、擁有它。上帝的義成為我們的義,是藉著信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作為而發生的。律法在那裡掌權,那裡就只有上帝的忿怒臨到律法所顯明的罪,基督在那裡掌權,那裡就有上帝的義加給相信的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使徒行傳2:39)。
默想:
上帝的義是因為我們的相信而主動介入我們的生命之中,正如罪運用其勢力來毀滅人的生命,使上帝的忿怒臨到我們,同樣的,上帝的義也運用權能來施行救贖並使人得生命,使人被包覆在所臨到的上帝的義之中。
上帝對我們的愛都一樣寶貴,沒有分別,無論種族、社會階層,只要我們以信心來接受的時候,我們就得到上帝的救恩。我們在生活中所面對的各種境遇裡,千萬不要失去對上帝的信心,因為這一切都不是靠我們自己所做的,而是靠著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正如先知以賽亞告訴我們的:「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以賽亞書30:15)。
禱告:
親愛的上帝,求祢幫助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祢施恩的寶座前,領受祢為我們預備一切的恩典,願祢的義進入我們生命中,使我們因著信得著新生命。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