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2日 星期日

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馬書612-14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基督徒的戰場是在這個世界,也是在我們必死的身子及我們內心的私慾,這些正是從前我們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但是現在我們卻要獻給上帝做義的器具;這正是每一個藉著洗禮來經歷從死裡復活的人所應該做的事。我們此時此地的生活就是我們必須服事上帝的祭壇,但它同時也是罪要攻擊我們的所在,是我們必須信靠上帝的應許來抵抗罪的地方。
  「在律法之下」和「在恩典之下」是生命兩種全然不同的光景,如今我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罪再也不能恢復它對我們生命的轄制了,它不能再作我們的主,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是我們新生命的主了;我們也不再是處於律法之下,因為律法是要叫過犯顯多,活在律法之下的人就受到罪束縛和統治,但是藉著耶穌基督,我們已經脫離了那原來的舊生命,活在恩典之下了。律法要求的是對人的轄制,使人順從自己私慾的敗壞,但是恩典卻是使人自由,並且供應人順服的意願和能力,「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哥林多前書15:56-57)
    對於那些一再要求外邦的信徒必須遵守律法的一切規定,認為恩典會縱容人犯罪,所以需要以律法來加以限制的人(羅馬書6:1,請參考319日「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這也是一個直接的回答;律法只會轄制人,使人順從身子的私慾,但是恩典卻能使人脫離罪的管轄,使罪不再做人生命的主。      
   
默想:
    猶太人想要稱義,所以他們遵守律法,雖然有些人是假好偽善,只是形式上遵守律法而已,但是也有許多人是盡心盡力在遵守律法的,我們不能說他們的心力是錯的,只是他們所作的是白費了心力,因為律法並不能帶來上帝的義。
    相反的,許多基督徒雖然已經得恩典了,卻沒有活出在恩典中應有的樣式,「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以致於有人誤解了恩典,以為恩典反而縱容人犯罪。
    主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翰福音15:10)。我們並不是因為靠著自己遵守命令,所以能得著恩典,因為既然稱為恩典,就不是我們所配得的,也不是我們能用自己的行為來向上帝換取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就是用自己的行為來廢除耶穌基督拯救的恩典了,這就是律法主義者所主張的。
    我們遵守主耶穌的命令,完全是因為我們已經在主的恩典裡了,「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壹書2:4-6)。沒有人可以憑著自己的信心來誇口,因為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愛和恩典是先於信心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我們的日常生活就是我們信仰實踐的地方,一個真實生活在耶穌基督的愛和恩典裡的人,必定會因著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信靠上帝的應許,藉著聖靈所加給我們的力量,使我們能夠喜愛主的命令,因為那是我們向這世界和我們的私慾誇勝的倚靠。

禱告: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因為我們已經活在祢的恩典之下,讓我們可以完全的脫離罪,祢應許我們豐富足夠的恩典,求祢幫助我們每天的生活,都能遵守祢的命令,成為祢義的器具,為主所用。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