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 星期一

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羅馬書615-16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反對保羅的人會問:如果我們已經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並且又脫離了罪的管轄,那麼還有甚麼力量能阻止我們去犯罪呢?因為「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馬書5:13,參考314日「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律法的功效是顯明人的罪,但是如果沒有律法,罪就不算為罪了,那麼就不會再有甚麼依據來控告人的罪了;而且既使他是犯了罪,卻仍然是在恩典之下,可以因著恩典得著赦免,那麼,人豈不是可以靠著恩典,在沒有律法的限制下,更加任意的犯罪呢?難道這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救贖我們的罪的目的嗎?
    這不是邏輯辯論的問題,而是教會中真實發生的問題,初代教會中的異端諾斯底主義(Gnodticism)就主張,一個領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是已經永遠脫離了罪的轄制,所以罪不會再對他有任何危險;罪頂多只能沾污那外在的屬肉體人,卻不會虧損他內在屬靈的的性質,就像人把寶石丟入汙泥之中,也不會減少它的光澤一樣,所以他們就從這樣的謬罪論引申出縱慾主義,把耶穌基督的恩典變成人可以任意犯罪的特權。
    猶太人想憑藉律法、割禮、亞伯拉罕的子孫得到稱義的特權,認為上帝的審判只會臨及外邦人,而他們在上帝面前可以得哲豁免;而這些錯誤的基督徒企圖以白白的恩典來綁架上帝的救贖,豈不是也和猶太人犯了同樣的錯誤呢?保羅一開始就對那些仗恃律法為義的猶太人指出「上帝不偏待人」(羅馬書2:11),那麼對於這些想仗恃白白的恩典而犯罪的人也是一樣;保羅清楚明切的說:「斷乎不可」。
    罪並不只是指人在道德行為上的錯誤或瑕疵,而是一種控制人的權勢,人不可能獲得一種絕對意義的自由,因為無論如何人總是活在一種決定性的權勢所影響之下,不論它是來自人的傳統、環境、經驗、知識、印象、思想……,當人在罪的權勢所轄制之下時,既使他自以為是自由並且是做自己的主人時,他所做的一切仍然是為罪在效力的,這就是做罪的奴僕,因此他是向罪獻上自己;而如果以為人脫離了罪的意義只是得到自由而已,最後的結果,人仍然是落在罪的轄制中,並且反而受到罪更大的束縛;因為一個沒有限制的自由,只會給罪更多的機會而已。如同在馬太福音1243-45中的那個被烏鬼附身的人一樣,「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如果只說我們已經脫離了罪,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這樣只是從消極的一面來說到耶穌基督的拯救。我們藉著耶穌基督不僅是脫離罪的權勢,並且也是得以領受從上帝來的義,進入上帝的權勢之下,這兩者是不能同時並存的;「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馬太福音6:24),沒有人能夠服事上帝的義,同時又服事罪的權勢的。這也是在前面的經文中所強調的,因為耶穌基督「他死是向罪死了……他活是向上帝活著」(羅馬書6:10),所以我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馬書6:11),從前我們是「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但如今我們要「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罪的本性就是不服從上帝,而我們可以對抗罪的權勢的就是「作順命的奴僕」,「順命」的意思就是指奴僕對主人應有的順服,但是它最主要的是用來指對上帝以及祂的誡命的順從,同一個字也用來指耶穌基督:「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希伯來書5:8),在原文上都是相同的字。「順命」是「罪」的反義字,所以我們不僅在耶穌基督的救贖已經脫離了罪的權勢,並且是在恩典中進入上帝所掌權統治的生活裡,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自由的敬拜、服事上帝,「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並且像從死裡復活的人一樣,將自己獻給上帝,作義的器具。

默想:
    如果認為人的罪既然被赦免了,自然就不會再犯罪了,這只是表示對罪的權勢完全不了解的天真態度;如果認為人既然在恩典中,就自然可以具有對罪免疫力,這是太忽略人性的軟弱與卑微了。如果認為人已經得到自由,就可以做自己生命的主,這種觀念仍然是在屬世的道德範疇裡,而漠視人其實是生活在自己內心的慾望、外在環境的誘惑,以及屬靈上的攻擊與傷害中。我們的生活不管是在物質、肉體、情慾、成就……各方面,其實本質上都是一種關於內心屬靈的爭戰;然而在罪的權勢所統治下的人是不可能和罪爭戰的,耶穌說:「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唯有脫離罪的權勢,在耶穌基督裡的人才能和罪爭戰。
    我們雖然是活在耶穌基督裡,卻仍然無法除去肉體上承擔亞當的罪所帶來的影響;我們雖然活在聖靈中,卻仍然必須同時經歷人在肉體、心靈、意志上的軟弱和不足。不要輕忽了基督徒的生活在本質上就是一種屬靈不斷的爭戰,「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5:1),這就是我們在生活中和罪的權勢的爭戰。「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拉太書5:13),這是我們和屬肉體血氣的情慾私心的爭戰;「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5:8),這是我們和那神秘而邪惡的勢力的爭戰。可以使我們在爭戰中得勝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上帝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3:16-20)因著順服所支取從上帝來的恩惠和幫助,遠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禱告: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我們知道每天的生活對我們都是極大的挑戰,既使只是在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或是在最平常的話語裡,我們仍然很容易的就陷入罪的影響中,但是因為祢從聖靈所賜下的能力,使我們可以得著倚靠,勝過這個世界,求祢幫助我們持守儆醒、謹守、節制的心,時時順服祢的話語。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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